关于评选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和
“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单位)工会:
我市开展的“168”爱生行动,是我市教育工会创新的一项特色活动,多年来,对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优化学生心理成长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展示了广大教职工良好的师德形象。实施“青蓝工程”,组织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带徒,将他们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和养成的宝贵经验和严谨作风传承给年轻教师,近年来在各级工会的组织下“青蓝工程”不断向纵深发展,出现了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的“青蓝”结对,还有中老年教师拜青年教师为师,学习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技能。“168”爱生行动和“青蓝工程”已经成为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品牌。为将这两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评选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和“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68”爱生优秀教师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
2009年以来一直参加南通市“ 168”爱生行动,且能继续发挥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
2.参评条件:
(1)自愿参加“168”爱生行动,有固定的帮扶对象,有完整的帮扶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工作,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3)坚持不懈地参加“168”爱生行动,有突出的感人事迹,得到同行和学生的认可;
(4)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已,不搞有偿家教。
二、“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
2005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履行“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2005年以后,教师间签订现代教学技术、班级管理、教科研等专项“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已受到同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师徒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2.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师徒签订了青蓝合同,能认真履行且已期满,各阶段考核均为优等;
(3)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较快,2005年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或优课评比中获奖;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2005年以来,师、徒须分别有2 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的报刊杂志上独立发表(其中可以有1篇是市级及其以上专业学会委员会获奖论文)。
三、评选办法
1.各地区、单位对照条件,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自下而上的推荐,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2.县(市、区)1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后报南通市教育工会;
3.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单位)11月15日前由单位推荐候选人直接报市教育工会,再由市直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4.所有推荐材料由市级评审小组评审确认公布。
四、推荐材料
(一)“168”爱生优秀教师推荐材料
1.《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推荐名册》(附件3)一式二份,由县(市、区)汇总上报;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份;
4.典型事迹一份。事迹材料主要撰写在“168”爱生行动活动过程中难忘而又感人的教育故事或案例,1500字左右。内容真实,严禁抄袭,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情境性和教育性。文稿一律用word格式,A4页面设置,首页左上角加上“爱生故事”标注。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于11月15日前同时附1张情境照片以电子稿发送至市教育工会邮箱:ntjygh@126.com。
(二)“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材料
1.《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
2.师徒发表的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要清楚;
3.徒弟上公开课的证明材料或优课获奖证书复印件;
4.“青蓝合同”复印件一份;
5.《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名册》(附件5)一式二份,由县(市、区)汇总上报;
6.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将推荐材料汇总后报南通市教育工会;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单位)直接报南通市教育工会。
以上个人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专人复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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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