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纪委《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纪发[2012]3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和按照廉洁示范学校创建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6月14日学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深化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上,校党委管军副书记全文传达学习了市纪委《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对《指导意见》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作了深入的阐述,提高了全体人员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校监察室黄锦坤主任就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深化防控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按照市纪委《指导意见》要求,要围绕"三个层面",深化"三大排查"。一要深化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行政处室中层以上干部、系部教研室主任以上干部和班主任,要根据个人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二要深化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处室、系部要针对在管理人、财、物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设定规范业务流程,绘制工作流程图,制订防控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三要深化学校廉政风险点排查。学校层面要围绕行业特点,突出"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查找在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釆取积极的对策。要求相关部门在设定业务流程时要认真进行细化、规范,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既责任明确、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真正起到从源头防控廉政风险的作用。 最后,管军副书记要求各处室、系部认真落实市纪委《指导意见》精神,增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深化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自觉性;要切实按照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制度体系建设;要按照任务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供稿 监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