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拟聘用沈新宇、金山祥两同志为海安校区教务科副科长,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9日。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向南通体臣卫生学校纪委、监察室反映,受理电话:85228503、83584885。
中共南通体臣卫生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拟聘用沈新宇、金山祥两同志为海安校区教务科副科长,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9日。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向南通体臣卫生学校纪委、监察室反映,受理电话:85228503、83584885。
中共南通体臣卫生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