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体臣卫生学校多媒体系统整体维修服务项目招标书

发布时间:2012-12-16作者:南通体臣卫校访问量:532

南通体臣卫生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多媒体系统整体维修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20121206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多媒体系统一年度整体维修服务项目

三、项目要求:

1、投影专业清洗(每年不少于一次)

投影机专业清洗后,投影机的图像质量与清洗前相比流明度均值提高30%以上的亮度(拒绝以调整电路功率的方式来提高亮度)。

2、上门巡检及除尘清洁(含线路维修)

每学期开学之前,须对投影仪滤网以及讲台相关设备、线路进行除尘清洁、维护等,以确保多媒体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正常的教学使用。

开学后,每周巡检一次,如有故障及时维护。

每学期放假后一周,需对全校多媒体设备整体维护一次。

3、招标人电话报修后,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服务到位。

4、投标人要做好服务存档,每年年底提交服务明细给招标方,便于招标人了解整年设备运行情况。

5、招标人投影仪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投标人无法现场解决需要带回维修,投标人须提供备用机保障招标方正常教学。

6、整机服务内容指招标方多媒体系统所有设备(包括灯泡的更换)的维护维修,更换灯泡(照度计测量的亮度光-自然光<=120Lux,灯泡必须更换),灯泡型号必须与投影仪型号相同。

7、对于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设备,如雷击,人为损坏等,需要付费维修,事前协商价格。

8、如因投标人服务不及时,影响招标人正常教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

9、本协议所指多媒体系统数量为87套(包括第一、第二教学楼、图书馆阶梯教室、实验楼、综合楼等)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完善服务条件,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交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时交纳保证金2000元至我校财务处。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约期满结算时无息退回。

(四)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报价单,报每套价格和总价,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5递交服务承诺书主要内容:响应招标人所提出项目要求的全部条款,保证按时完成上述服务,所提供的维修器材为真品,如有贴牌、假冒,自愿按招标人标书要求,由招标人没收保证金贰仟元并终止合同。

6.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袋品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六、投标报价

(一)报价:按项目要求报每套的维护价格和总价(含税)。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2122017时前。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体臣卫生学校三楼监察室(青年东路150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黄主任   83584885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212211400

(二)开标地点:综合楼三楼会议室Z301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评标小组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废除其投标书。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第五大项投标文件编制中第一项第235条为必须条款,如有缺项,则为废标。

2.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法,确定最低报价为中标价格,其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保密

1.评标小组成员名单保密。

2.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澄清或解释,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每半年付款50%,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南通体臣卫生学校

20121215

20121206多媒体维护.doc (39 KB)
2012-12-1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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