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称招标人)现对2014—2015学年学生宿舍内浴室热水供应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20140703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2014—2015学年宿舍楼内浴室热水供应。
三、项目要求:
1.供水质量:水温90度以上,水质需符合国家住建部2010年颁布的《公共浴池水质标准》CJ/T325-2010。
2.供水数量:根据我校学生宿舍热水开放需要,正常情况下提前1天通知,特殊情况下提前2小时通知,按实际供应立方数结算。
3.供货地点:热水送至学校热水入口。
四、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完善服务条件,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交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时交纳保证金8000元至我校财务处。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金在合同到期后全额退还,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扣除。
五、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相应的回答。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4.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5.投标报价单,投标报价单使用信封单独密封。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投标人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六、投标报价
(一)报价:按供应热水每立方数报价(报价含运费等所有费用)。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 月29日10时前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勤处(青年东路150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王海峰 单明 85228512、85228509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下午2:00
(二)开标地点: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评标小组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废除其投标书。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2.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法,确定最低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保密
1.评标小组成员名单保密。
2.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澄清或解释,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将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金在合同到期后全额退还。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