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上级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对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2.清明放假期间必须做好校园安全、防火、防盗工作。4月3日下午,请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检查所属办公室、实验室的照明、计算机、空调等设备设施电源关闭情况。并请学生处组织检查教室和学生宿舍。
3.清明放假期间,如有需要上班的部门,请部门负责人于4月3日之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备案。
4.学生可于4月3日下午两节课后(3:05)离校。学生不得将行李带入教学场所,各班不得提前下课。校园直通车3:30后发车。3日晚间留校同学名单由学生处扎口汇总,并报校长室。4月6日下午6:00前返校,6:30准时进行晚自修。
5.执护复习班作息时间同上。
校党委、校长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