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称招标人)对教学楼空调内外机动力电源工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教学楼空调内外机动力电源工程
2 项目编号:BS2016017
3 项目需求说明
3.1 项目需求见附件1。
3.2 设计图纸见附件2。
3.3 计量清单见附件3。
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设计图纸、计量清单。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3 具有2016年度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4 具有电器安装工程资质,施工人员具有电力操作资质。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质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材料弄虚作假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编制
5.1 投标文件内容
5.1.1 投标文件目录;
5.1.2 资质要求中的4.3相应材料复印件;
5.1.3 资格要求中的4.4相应材料复印件,投标施工人员必须与现场施工人员相符;
5.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5 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1.6 本项目相关质量、服务和安全保证承诺书;
5.1.7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2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5.3 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 投标报价、保证金
6.1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
6.2 按附件3所列项目报价,不得缺项。
6.3 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6.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方式交到南通市振兴东路288号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14楼后勤处,联系人:朱虹,0513-51083173,1391227313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预留至合同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
7 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7.1 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6月15日8时至17时。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15时。递交地点: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14楼后勤处,联系人:朱虹,0513-51083173,13912273137。
7.3 本项目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17时30分。地点: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14楼会议室,联系人:朱虹,0513-51083173,13912273137。
8 评标
8.1 根据本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8.2 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8.2.1 坚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8.2.2 保护招投标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8.2.3 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8.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8.2.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3 评标方法和程序
8.3.1 评标委员会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8.3.2 评标委员会在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中,根据质量、服务和安全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8.3.3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质量、服务和安全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则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4 保密
8.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8.4.2 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澄清或解释,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9 中标
9.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中标结果。
9.2 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9.3 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10 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
10.1 中标人在签字确认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中标人签字确认的中标结果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0.2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即使中标也将失去签订合同的资格。
10.3 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签订合同的资格。
10.4 中标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串通投标的、转让中标项目的,招标人均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5 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预付款3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60%,质保期满后支付其余10%,根据实际计量结算。
11 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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