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BS2017013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热水供应招标书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称招标人)现对学生宿舍楼公共浴室热水供应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楼公共浴室热水供应。
2 项目编号:BS2017013
3 项目要求:
3.1 供水质量:水温90度以上,水质需符合国家住建部2010年颁布的《公共浴池水质标准》(CJ/T325-2010)。
3.2 供水数量:根据我校学生宿舍热水开放需要,正常情况下提前1天通知,特殊情况下提前2小时通知,按实际供应立方数结算。
3.3 供水地点:热水送至学校热水入口。
4 投标单位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完善服务条件,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交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4.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4.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递交投标文件前以现金方式交到南通市振兴东路288号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14楼后勤处,联系人:朱虹,13912273137,0513-51083173。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预留至合同结束。
5 投标文件编制
5.1 编制须知
5.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相应的回答。
5.1.2 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5.2 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2.1 投标文件目录。
5.2.2 投标人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3 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5.2.4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5.2.5 投标报价单,小信封单独密封。
5.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5.3.1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投标人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
5.3.2 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5.3.3 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6 投标报价
6.1 报价:按供应热水每立方数报价(报价含运费等所有费用)。
6.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 日 14 时30分。
6.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振兴东路288号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14楼后勤处,联系人:朱虹,13912273137,0513-51083173。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 2 日 15 时。
7.2 开标地点:南通市振兴东路288号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14楼会议室。开标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另行通知。联系人:朱老师,13912273137,0513-51083173。
8. 评标
8.1 根据本项目特点,由招标人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8.2 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8.2.1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8.2.2 保护招、投标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8.2.3 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8.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8.2.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2.6 开标前招标人视情况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8.3 评标方法和程序
8.3.1 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8.3.2 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8.3.3有关评标方法和程序的一切解释权归招标人。
9. 中标
9.1 中标通知
9.1.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召集所有投标人当场宣布评标结果和中标人;
9.2 履约保证
9.2.1 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签订合同的资格;
9.2.2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全额无息退还。
9.3 合同签订
9.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3.2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
10.1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
10.2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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