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BS2017016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名人大道雕塑设计招标书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我校《医学名人大道》雕塑(浮雕、阴刻)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BS2017016
二、招标项目名称:《医学名人大道》雕塑设计项目
三、招标项目要求:
1、项目描述:南通卫生高职校《医学名人大道》雕塑(浮雕、阴刻)设计项目,共24块浮雕景墙,共分5个部分。组成:序言(1块);中医名人(11块,1块“岐黄之术”、10块*3);西医名人(8块)(1块“西医之父”、7块*3);护理名人( 3块 )(1块“提灯女神”、2块*3);结语(1块)。具体文字和参考图像见附件《医学名人大道设计方案》。
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具体文字和参考图像进行艺术加工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稿。整个设计项目包含平面稿设计、深化设计、配合指导制作施工方完成制作安装等。
2、项目技术规格要求如下
1)造型要求:按内容选择浮雕和阴刻线条造型手段,中医名人单元《岐黄之术》、西医名人单元、护理单元均以浮雕表现,中医名人单元的其余人物以线描形式刻制。文字部分中医名人单元采用隶书字体,其余单元采用标宋或老宋,序言和结语中文采用标宋或老宋,英文常用与宋体相协调的英文字体。构图、人物造型各投标人可自行到招标人单位现场勘测并绘制浮雕设计稿。
2)雕塑尺寸、数量要求:长×高=3.6m×0.8m ,24块,共计:69.12㎡。
3)雕塑材质要求:24块(每块三拼)花岗岩石材基板,文字、中医人物直接刻于其上;《岐黄之术》、《西医之父》、《提灯女神》三幅人物部分选用浮雕手法、铸铜材质及工艺;西医和护理人物均采用浮雕手法、花岗岩材质;铸铜、石雕人物浮雕镶嵌于花岗岩基板上。人物形象、文字参照招标方提供的方案(ppt)。
3、请设计投标方按上述项目描述和技术规格进行设计创作,开标时根据以下内容提交6幅平面设计图稿(每幅A4大小)和浮雕小样1件(1:1大小)用于评标。
1)平面设计图稿(其中图片仅供参考)
2)浮雕小样(南丁格尔图片仅供参考)
4、本次评标时中标人提供的设计稿并非最终定稿,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合理建议进行若干次修改,直至达到即能充分体现招标方意图又符合艺术审美规律的作品效果。
5、中标人负责完成24块浮雕景墙的设计。并负责指导施工方进行1:1浮雕大稿、玻璃钢(石膏)模型、石材雕刻、铸铜、成品安装等。
6、投标报价中含前期概念设计费 298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7、付款方式:招标人根据设计中标人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招标,本项目设计费纳入雕塑施工项目费用,由雕塑施工中标人一并支付。
四、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一定经营规模,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交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时交纳保证金2000元用信封密封后交至采购办公室。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日全额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全额退还,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扣除。
五、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4.业绩证明材料
5. 设计方案。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报价单一式二份,使用信封单独密封分别放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内,信封正面注明投标人信息,并在封面处标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1时前。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406号房间(振兴东路28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 18862888898。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时
(二)开标地点:行政楼14楼会议室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方法和程序
综合评标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主要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初步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得30分,其它家得分=评标最低价/各家的评标价*30分。设计报价不得为0元。 | 30 |
2 | 技术响应 | 1.平面设计稿得分-----“优”得分30分;“良”得分20分;“一般”得10分,“差”得分5分;未提供设计稿或设计稿完全不符合要求得分0分。 | 30 |
2.浮雕小样得分----“优”得分30分;“良”得分20分;“一般”得10分,“差”得分5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的得0分。 | 30 | ||
业绩 | 投标单位需提供承担过的承接雕塑等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雕塑作品照片。)提供单项合同金额100万至200万的,每份合同得5分;最多10分 | 10 |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不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11月9日
附件1.医学名人大道方案.pptx
附件2.《医学名人大道设计方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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