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实验室耗材招标文件(二次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21作者:访问量:614

                                   招标文件编号:BS2019029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9下半年实验室耗材招标文件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2019下半年实验室耗材(试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BS2019029

    二、项目名称:2019下半年实验室耗材(试剂)采购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报价

    本次实验试剂报价缺项不得超过10项(危化品除外,如是危化品的请在表格后面注明),否则按未响应标书以废标处理,缺项报价按其他投标人最高报价计算。附表中部分物品未明确规格的投标人可以在报价单内明确标注相应的规格。招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中标人追加购买合同范围内的相同耗材,一律按合同价执行。

    采购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项目基本要求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送货地点、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送货,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结帐方式: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由双方确认结算费用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结算费用。

    4.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能按期供货,中标人付给招标人违约金(500/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中标人低于合同配置、技术标准供货,中标人恢复合同规定的配置、技术标准(或不低于原配置、原标准),同时扣违约金。

    3)招标人除中标人低于合同配置、技术标准供货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要求退货或不接受货物的,同时扣违约金。

    四、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具有与采购物资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一定经营规模,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交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时交纳保证金2000元用信封密封后交至采购办公室。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日全额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全额退还,如违约将按有关规定扣除。

    五、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

    3.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4.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5.投标报价单(含税和运费等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另附报价单EXCEL文件光盘或U盘)。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报价单使用信封单独密封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信封正面注明投标人信息,并在封面处标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  8 261430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406号房间(振兴东路28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13912273137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9  8 26 14 30

    (二)开标地点:行政楼14楼会议室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方法和程序

    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法,确定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单包报价缺项不得超过10项,否则按未响应标书作废标处理,10项以内缺项报价按其他投标人最高报价计算。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入档保存,恕不退还。

    3.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退回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大宗物资与服务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821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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