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卫生高职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1-01-07作者:访问量:1114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拟对我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BS2021001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在江苏省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或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若为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及省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提供授权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求

1.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被保险人投保费用最高限价为60元//年。

2.参保人数:1350~1700人/年(具体人数按实际计算);

3.保期:1年(暂定2021年1月29日-2022年1月15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两年。

四、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如有疑问,应在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5.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投标标书售价300元/份,投标时缴纳,过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中标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时由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保证金在投标时提交由招标人查验。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材料时,未提交保证金查验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3、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故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原额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后原额退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投标文件编制  

1、编制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2、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装订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投标报价单须另用小信封密封,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在封面著名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目录;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用工合同和保险从业资格证书;

2)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银保监会核发的相关保险业务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

4)公司情况简介(近三年内针对学校较大规模保险成功案例说明),以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承保的范围、服务承诺、业绩等材料。

5)投标报价单(投标人报保费及保障额度)。

投标报价单须另用小信封密封,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在封面著名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 14  日14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408号房间(振兴东路288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 0513-51083171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 日1430分

(二)开标地点:行政楼141408号房间

以上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并通告,请投标人关注报名现场变更信息。

(二)由招标人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三)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供应商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无效投标的认定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关于流标的认定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原因,采购活动取消的。

评标小组保留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者流标的其他情况。

七、中标

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分数相同则先比较技术标得分,得分较高的为中标人,如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比较价格标得分,得分较高的为中标人。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标

投标报价

50分

1.保费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100×价格分权值,基准价为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值。

技术标

经营业绩

10分

2018年以来承保南通(大市)范围内学生平安保险(含疾病医疗、重大疾病)项目,有1个合同得2分。

保险内容

20分

根据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理赔标准,能满足学校和学生保障需求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险产品进行综合评定。

服务方案

20分

对投标人承保理赔服务团队,理赔服务时效,赔付时效,理赔手续流程等进行综合评定。

 

2、中标结果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职校网站上公示或电话告知。

3、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并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恕不退还。未中标投标人及时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5、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八、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大宗物资与服务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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