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我校根据市纪委、市卫生局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工作,校纪委监察室向在职中层以上干部所在社区分别发出信函,了解党员干部在社区的道德表现。 此次开展的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工作,旨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对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歩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会生活中的模范作用。 校纪委监察室将对党员干部在社区道德表现情况认真分析、评定,表扬先进,诫勉后进,整改问题,并将社区评定列入党员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南通市党员干部道德守则》等情况的考核,记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校纪委、监察室 黄锦坤供稿)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