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我院将表彰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分院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中,“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从事五年制高职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班主任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2.具有较为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能够将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有机结合,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与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有显著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或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5.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能面向学生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在转化后进生、形成良好班集体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三、名额分配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选推荐方法
1.各分院要根据本通知下达的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采取民主推荐、群众评议、领导集体研究、公示的方式进行。各分院推荐人选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按等额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学院。
2.学院将对各分院上报的拟表彰人员进行审定,并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juti.cn)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
五、奖励方式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学院将下发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各分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有关要求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要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公平公正。评选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优秀教师主要从教学第一线的任课教师中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主要从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事德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中推荐。
2.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评选推荐工作要做到“四公开”,即评选推荐的指标公开、评选条件公开、候选人名单及工作实绩公开,推荐人选名单公开。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开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报送的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分院于2011年7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即《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学院。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附件: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 (60 KB) 2012-05-23 17:08
![]()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 (40 KB) |
2012-05-23 17:08 |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