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系统 “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1作者: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访问量:806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单位)工会: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工会组织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提升了教职工整体素质,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特色明显、充满活力的优秀团队。为充分发挥先进群体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这次“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好中选优,群众公认为原则,以获得的教育教学和相关的科研成果为评选依据。

评选推荐的对象应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或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或本校处于领先水平,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各级各类学校内的一线基层集体(二级部门、教研室、学科备课组以及其它相应团队)。

二、评选条件

“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2.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履行职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教科研究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

3.坚持科学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学科建设、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领先水平。

4.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态度、技能、质量等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努力创造有利于教职工全面发展的生活、学习、工作条件,创建学习型组织,知识型教职工成效明显。

6.坚持和谐团队建设,教职工道德素质、创新意识、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为教职工认同,同行赞许。

、评选办法和程序

1.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评议、严格考核的原则进行,由各教育工会根据“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申报,然后由南通市教育工会“工人先锋号”评审小组评选审核,经公示后,向被授予单位颁发奖牌、证书。

本次将评选命名60个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评选程序

各级教育工会在普遍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依据评选推荐的内容、条件和名额分配,向南通市教育工会进行推荐申报。申报单位须于 20151210日前,《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申报表》(见附件2)、相关事迹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通州区教育工会, 联系地址通州区金沙镇通海路58,联系人罗屹,联系电话:86514226,13606280087E-mail:86514226@163.com)。

    四、评选要求

1.充分认识评选的重要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使评选过程有效成为群众性的比、学、赶、超的过程。

2.精心组织,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评选,真正把那些贡献突出、群众好评、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推荐申报上来。

3.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工人先锋号”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职工发扬人民教师优良传统,踏实工作,勇于拼搏,为实现南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1.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名额分配表

2.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申报表

 

 

 

南通市教育工会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抄送:省教育科技工会、市总工会、市教育局

南通市教育工会                 2015年10月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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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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