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9-12-24作者:访问量:1105

                                             项目编号:BS2019066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报告厅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报告厅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BS2019066

二、项目要求:

1、家具采购样式见附件。

所供产品需和附件表格内图片及要求外观材质保持一致。

三、报价须知

1、本项目最高限价190000元。投标人报每项产品的单价,最后汇总总价。

2、投标人所报单价和汇总价格,包含人工、材料、运输、现场安装、质保期维保、税金等一切费用。中标后除招标人发生变更外,一律不作调整。(地毯按照实际摊铺面积计算)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场交纳,行政楼1408开标室,事后不退)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家具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应具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的销售、安装授权许可。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五、送货地点、时间

中标后三十天内供货,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报告厅)并安装到位。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由双方确认结算费用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投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结算费用。

七、违约责任

如货物质量与式样与招标人要求不同,中标人必须更改或更换同类产品,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八、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投标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缴至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141406室。并在信封表面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未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3.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故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原额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后原额退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投标文件编制

1.编制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3.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制造商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复印件;(厂家不需提供)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提供样品。(另外展示)

(5)投标报价单。

特别提醒: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按投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留有投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投标报价单用小信封单独密封,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在信封表面注明投标单位信息,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允许个别补充、修改,但补充、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1230 14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406室(振兴东路288号)

(三)开标时间:201912301430

(四)开标地点:行政楼141408

(五)项目投标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13912273137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15006285333

以上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并通告,请投标人关注开标现场变更信息。

十三、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根据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校“大宗物资与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评标方法和程序

1.评标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人资格文件。

2、资格评审结束后,按照下列内容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一部分 样品分60

投标人根据要求提供样品,评标小组根据样品材质和观感质量打分。

 第二部分价格分:4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无效投标的认定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送标书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关于流标的认定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原因,采购活动取消的。

评标小组保留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者流标的其他情况。

十四、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并通知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恕不退还。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大宗物资与服务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1224




 附件报告厅家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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