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卫生高职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1-12-14作者:访问量:1054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BS2021125

 

 

 

 

 

 

 

 

采购单位: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11214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1-3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4-6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7-8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9-13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4-16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17-19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20-29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对其所需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BS2021125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万元/年。

本项目采购期限:3年。合同签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经采购人考核验收,供应商履约良好,双方愿意,除政策性增资外供应商不增加费用条件下,双方可续签。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2、拟投入该项目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驾驶证;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磋商公告媒体

本项目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在“南通市卫健委网站”和“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

、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递交

1下载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3、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122415:00

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A1003

八、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方面:联系人,王  工,电话13906272111

邮箱jszrntzb@163.com

采购人方面: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单老师,电话:1351159105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商务技术文件应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2响应报价表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响应文件中。

3、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磋商前不得启封。

五、报价准备

1、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经营能力进行磋商报价。

2、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最后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人工、专用运输车辆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油耗、过路费、保险、修理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保证金退还 

无。

七、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文件资料费200/标段,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无论是否成交,该费用不予退还。

2、招标代理费按照1000/标段向成交人收取;评委费用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件执行,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磋商响应报价内。招标代理费和评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八、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付款。

2根据使用实际情况,中标人次月10日前与采购单位核对上月用车量及费用,并出具发票,采购单位及时将上月账款结清(扣除考核扣款)。具体服务考核办法结合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3、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内确定的付款结算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1、为满足教育、教学等公务活动服务需要,学校招标租赁社会车辆,主要需求如下车型:

A:轿车(5座):别克君越/丰田凯美瑞/帕萨特等同级别车

B:商务车(7座):别克商务/奥德赛/丰田Wish等同级别车

C:中型客车(12-19座):考斯特等同级别中型车

D:大型客车130-40座):金龙、大宇、奔驰等同级别客车

E:大型客车241-53座):金龙、大宇、奔驰等同级别客车

2、招标设二个标段,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投二个标段,但需分别报价。所投标段所有车型均需报价,如有缺项做为废标处理。

标段一:小型汽车

序号

按天报价

A5座)

B7座)

1

主校区崇川区内(含南通机场、南通西站)

 

 

2

主校区(或崇川区内)与海安校区之间的往返

 

 

3

100公里以内(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4

100-300公里(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5

300600公里

 

 

6

评标价=(1行×4)+(2行×5)+3行+4行+5

 

 

 

标段二:中、大型客车

序号

按天报价

C12-19座)

D30-40座)

E41-53座)

1

主校区崇川区内(含南通机场、南通西站)

 

 

 

2

主校区(或崇川区内)与海安校区之间的往返

 

 

 

3

100公里以内(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4

100-300公里(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5

300600公里

 

 

 

  6

评标价=(1行×4)+(2行×5)+3行+4行+5

 

 

 

五、项目报价

1、车辆行驶里程按天按实计算(包含回程),车辆租赁费用按天报价,含车辆使用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维修费、车辆折旧费、保险费、驾驶人员工资、食宿等用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请投标人认真按照要求报价。因报价和质量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

1南通市外长途连续包车N天,首尾两天按长途报价核算,其他在当地N-2的天数按南通市内报价加200元/天的食宿补贴核定。

2、付款:根据使用实际情况,次月10日前与采购单位核对上月用车量及费用,并出具发票,采购单位及时将上月账款结清。

3、中标单位违约,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并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七、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如有疑问,应在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不负责解释。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5.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中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标段。

八、申请流程

1根据工作需要,用车部门经办人员填写《南通卫生高职校用车申请单》,详细填写用车时间、人员、事由及到达地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学校后勤处,由后勤处以传真、微信或QQ形式交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根据用车需求安排车辆提供保障。

3、用车结束后,由驾驶员填写《南通卫生高职校用车结算单》,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做为汇总结算依据。

4、用车需提前1天申请,如有紧急公务,可进行电话申请,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南通卫生高职校用车申请单》见附件1

《南通卫生高职校用车结算单》见附件2

 

附件1

南通卫生高职校用车申请单

   

用车部门

 

用车人数

 

申请人

 

用车事由

 

用车车型

5

7

12-19

30-40

41-53

发车时间

 

发车地点

 

目的地

 

预计返程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后勤负责人

 

主要领导

 







注:1、用车部门附办公室报备单后报后勤处派车。

    2、后勤处根据已盖公章的用车申请单作为派车凭据。

 

 

 

 

 

 

附件2

南通卫生高职校用车结算单

     

车型

 

 

车号

 

驾驶员

 

 

发车时间1

 

发车地点1

 

 

到达地点1

 

 

发车时间2

 

发车地点2

 

 

到达地点2

 

 

发车时间3

 

发车地点3

 

 

 

到达地点3

 

 

里程

出车里程读数

Km

总里程

Km

 

收车里程读数

Km

 

     

 

费用合计

(大写)                      

 

服务质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使用部门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调度员(签字):

注:此单由驾驶员随车登记,及时、准确填写,出车任务结束后及时上报派车单位车辆调度员统一留存,做为与用车单位的汇总结算凭据。

 

 

 

 

 

 

第四部分  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该标段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2个标段。各标段供应商最后得分从高向低排名,前两名分别为该标段成交供应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供应商商务技术标得分为磋商小组3个成员的平均分。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设分值区间内酌情打分。

标段一评标方法及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技 术 部 分 40

汽车性能

10

为本项目配备车辆有6辆车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内得4分,每增加一辆车加0.5分,每减少一辆车扣0.5分;有6辆3年以内新车,得4分,每增加一辆车加0.5分,每减少一辆车扣0.5分。此项得分不超过10分。

驾驶员资质

10

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员,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或从业10年以上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或从业20年以上的每人2分,此项得分不超过10分。

企业

资质

10

投标单位自有在册小型营业车10辆,4分,每增加1辆加0.5此项得分不超过7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

企业业绩

6

2019年以来投标供应商在南通及周边地区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案例,每个案例得2(同一单位续签合同算一个案例),此项得分不超过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车辆保险

4

每个座位险40-60万元(不含602分;60-80万元(不含803分;80万元以上(含804分。

商 务 部 分60

A5客)

30

(A列评标基准价/A列某单位评标价)×30

评标价最低的为基准价。

B7客)

30

(B列评标基准价/B列某单位投标价汇总额)×30

评标价最低的为基准价。

合计

100

 

 

标段二评标方法及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技 术 部 分 40

汽车

性能

10

为本项目配备车辆有6辆车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内得4分,每增加一辆车加0.5分,每减少一辆车扣0.5分;有6辆3年以内新车,得4分,每增加一辆车加0.5分,每减少一辆车扣0.5分。此项得分不超过10分。

驾驶员资质

10

为本项目配备的驾驶员,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或从业10年以上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或从业20年以上的每人2分,此项得分不超过10分。

企业

资质

10

投标单位自有在册大中型营业车10辆,4分,每增加1辆加0.5此项得分不超过7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

企业

业绩

6

2019年以来投标供应商在南通及周边地区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案例,每个案例得2(同一单位续签合同算一个案例),此项得分不超过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车辆

保险

4

每个座位险40-60万元(不含602分;60-80万元(不含803分;80万元以上(含804分。

商 务 部 分60

C12-19客)

20

C列评标基准价/C列某单位评标价)×20

评标价最低的为基准价。

D30-40客)

20

D列评标基准价/D列某单位评标价)×20

评标价最低的为基准价。

E41-53客)

20

E列评标基准价/E列某单位评标价)×20

评标价最低的为基准价。

合计

100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服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卫健委网、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甲方: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公务车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安排、租期

1.乙方安排           ,为甲方提供服务(含驾驶员)。服务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服务车辆和驾驶员。

2.租赁期限为12个月,202211日至20221231日。合同到期经采购人考核验收,供应商履约良好,双方愿意,除政策性增资外供应商不增加费用条件下,双方可续签。

3.服务要求:车辆清洁,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礼貌服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性能良好的客车承担运输任务,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有效证件,指派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技术优良的驾驶员,专职负责上述任务。乙方应与驾驶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并自行负责与驾驶员结算各类劳动报酬。

2、在正常情况下,保证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如遇年检、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车辆故障等),应报经甲方同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证甲方正常用车。

3.负责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工作。

4.负责对运输车辆的保养、年()检、驾驶员年审等工作及其有关费用。

5.负责对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6.确保安全服务,依法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系由乙方驾驶员驾驶车辆,乙方应对该交通事故的全部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不影响承租方的正常用车,如甲方乘员故意或过失等违法犯罪行为而造成事故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乙方负责对承运车辆安装视频监控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8.乙方驾驶员有权督促乘员安全、文明乘车,并有权制止乘员的不安全,不文明乘车现象。

9、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其他临时性用车,乙方必须响应。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指定专人与乙方的运输联系工作。

2.协助乙方驾驶员处理车辆运输的管理与安全工作。

3.对乘车员工文明乘车进行教育和管理(含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

4.乘车员工不得在车内乱扔瓜皮果壳,保持乘车卫生清洁。

5.教育乘车员工不得在车内进行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

6.不得要求专职驾驶员违章驾驶,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7.有权对服务方的服务不到位等现象进行指正(情节严重可以罚款)。对经书面指正的现象,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函件的十日内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四、其它条款

1.本项目按5000/标段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无任何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付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付费标准:甲方按乙方成交单价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费用包括车辆购置、折旧、修理费、年检费、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驾驶员工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其他临时性用车,乙方必须响应。

2.付款方式:度结算付款。每度末后15日内,经甲方考核后,凭乙方发票支付前一月度的服务费(扣除考核扣款)。服务考核办法待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3.考核办法在签订合同前结合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共同协商确定。

六、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以市政府以上机关的文件为准)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取得一致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中第一点第1项的约定提出疑问;质疑提出的有效时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供应商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3、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拟投入该项目的车辆行驶证(或者供应商就本项目拟购置新车的承诺函)、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用工合同、社保缴纳证明(20216-10月份);

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分标段提交,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

1、报价总表;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标段提交,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自拟)

2、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3、服务响应方案。

4、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5、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相关格式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我公司认真对照磋商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参加磋商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公司响应之前3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没有受处罚的响应人,要填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此表不能空白。

时 间

受处理的原因

(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备 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授权委托书(如需)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6、拟购置新车承诺函(如需)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的采购活动进行磋商响应,如本公司中标,本公司将在收到贵单位成交通知书后购置  1  台全新    品牌(核定载客人数人)大型高一级空调大客车,并承诺在接到贵单位成交通知书后60日内办理好新车购置、保险、上牌等全部手续(含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新车购置上牌期间,我公司将安排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的同类型大客车,做好过渡期间的公务用车服务事宜。否则,视为本公司违约,本公司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贵单位可没收本公司保证金,并取消本公司成交资格。

本公司所提交的上述承诺和申明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公章:              

  月日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依据贵单位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价格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开标一览表)分标段分别提交

项目名称:

标段一:小型汽车

序号

按天报价

A5座)

B7座)

1

主校区崇川区内(含南通机场、南通西站)

 

 

2

主校区(或崇川区内)与海安校区之间的往返

 

 

3

100公里以内(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4

100-300公里(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5

300600公里

 

 

6

评标价=(1行×4)+(2行×5)+3行+4行+5

 

 

 

标段二:中、大型客车

序号

按天报价

C12-19座)

D30-40座)

E41-53座)

1

主校区崇川区内(含南通机场、南通西站)

 

 

 

2

主校区(或崇川区内)与海安校区之间的往返

 

 

 

3

100公里以内(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4

100-300公里(不含序号12特定地区)

 

 

 

5

300600公里

 

 

 

  6

评标价=(1行×4)+(2行×5)+3行+4行+5

 

 

 

 

 

磋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

2)磋商报价包含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外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运营维护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如人工、专用运输车辆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修理、油耗、过路费、保险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磋商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BS2021125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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